科研管理三处是负责本所基础、创新等科研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对外联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础、创新等科研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内主要联系中科院激发态物理重点实验室、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光栅技术研究室、新技术研究室等部门。
2. 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科研项目的前期论证、合同签订、队伍组织、研制生产、出所验收、售后服务等过程的计划与质量管理。
3. 负责创新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4. 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5. 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
6. 负责牵头组织科研成果鉴定与报奖。
7. 负责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展会、学会、协会及长白科技奖的管理。
8. 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院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电话:0431-8617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