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知识产权类、成果转化类项目资源争取及过程管理;
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持续改进等管理;
3、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等管理;
4、负责科技成果及其奖励、推广与应用的管理;
5、负责院地合作的管理;
6、负责科技展会的组织管理;
7、对外联系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级奖科技励管理部门、中科院科发局、长春市科技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