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和《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科发规字〔2024〕3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杰出成就奖”)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院杰出成就奖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奖励在产出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抢占科技制高点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属单位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
“院杰出成就奖”按照个人成就奖、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攻关奖等4个奖项进行推荐。鼓励推荐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二、推荐方式
院直属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可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与候选者同一法人单位的推荐专家不得超过1人)可联名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不限奖项。
对在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及抢占科技制高点重大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可由3家及以上院直属单位联合特别推荐,或由院机关相关专项主管部门特别推荐,每个部门的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
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应为1人,基础研究奖候选者成员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候选者成员不超过6人,科技攻关奖候选者成员不超过10人。
三、推荐要求
院直属单位或专家应严格按照院杰出成就奖的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推荐材料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准确、真实有效。
1.学术评议。院直属单位推荐的,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应进行学术评议并明确推荐意见。
2.保密审查。院直属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保密负责部门进行审查;专家推荐的,由候选者成员所在工作单位保密负责部门进行审查。
3.人员审查。候选者全部成员应由候选者成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党委进行政治审查,由纪检负责部门进行廉洁自律审查,由科研诚信负责部门进行科研诚信审查。
4.推荐公示。材料报送前,应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其中:
——通用领域候选者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推荐信息,并同步将公示链接发送至发展规划局联系人邮箱(不晚于10月9日)。公示内容不得含有敏感和涉密信息。
——专用领域候选者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按保密要求对推荐信息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材料报重大科技任务局备存。
四、报送要求
通用领域候选者推荐书及证明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通过ARP系统报送(开放时间另行通知)。院直属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负责报送;专家推荐的,由候选者中排名第一的成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报送。纸质件待初评结束后报送发展规划局。
专用领域候选者推荐书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成PDF电子版,于10月16日前通过隔离网报送给重大科技任务局,纸质件同步报送重大科技任务局。
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联系成果转化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游,周美丽
联系电话:18043698299,18686346865,0431-86176067
地点:研发大厦五楼西侧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附件:1.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
2.推荐公示模板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