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光机所人才派遣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人才派遣人员2020年度岗位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人才派遣人员岗位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岗位考核:2020年底在岗的人才派遣人员全部参加岗位考核。
年度考核:在岗工作满9个月的(2020年4月1日以前来所工作)人才派遣人员需填写《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
2、考核组织实施
(1)岗位考核
以部门为单位,对人才派遣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方式不限。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2020年底人才派遣人员总人数的20%,考核优秀人员需在本部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调整的参考依据,绩效工资调整范围和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考核完毕后,须将《人才派遣人员考核结果及排序表》(附件2),纸质版由部门封存后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cpq@ciomp.ac.cn。
(2)年度考核
按要求填写《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本人签字、党支部考评后,登记表由部门统一报人力资源处。《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中“本部门评鉴意见”一栏须与岗位考核结果保持一致。
3、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处。
附件1:《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
附件2:《人才派遣人员考核结果及排序表》
附件3:《人才派遣人员岗位考核打分表(参考)》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