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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以下简称所工会),自2000年3月28日民主选举产生至今已经四年,任期届满。四年来,所工会在上级工会和所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步伐,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所科研生产工作的顺利完成,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现在,我受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四年的工作回顾 所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四年,是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各项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四年。在这四年里,我们党召开了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全党兴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在这四年里,召开了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这四年里,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坚守工作岗位,抓好生产,尽职尽责,为夺取抗击非典的胜利作出了新的贡献;在这四年里,我国“神舟”五号飞船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这是中华民族在攀登世界科技高峰征程上的一个伟大壮举,世界为之瞩目,全国人民为之自豪。同样在这四年里,我所也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完成了由“求生存”向“求发展”的战略转移,确定了符合时代要求和我所实际的发展模式,科研布局更加符合我所发展的要求;以“神舟”五号有效载荷为代表的一大批科研项目取得重要进展,整机装备交付使用批量之大创我所历史纪录;产业稳步发展,在做大联信、做强奥普、做好一批高技术企业的思想指导下,产业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是全所广大职工的骄傲和光荣;中科院长春光电子产业园区全面启用,它标志着被誉为“中国光学摇篮”的中科院长春光机所进一步奠定了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健步踏上了建设国家光电研究基地的新征程。也正是在这四年里,所工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历经了所改革、发展的奋斗历程。在这个进程中,所工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为实现我所科研事业的高速发展谱写了新的篇章。所工会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创新工程的要求,积极协调各种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 以完成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任务为中心,加强和完善民主管理工作 四年来,所工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以完成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任务为中心,认真组织广大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十六大文件,同时联系我所改革发展的实践积极引导广大会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全局意识、竞争意识、民主与法制意识,从而使广大会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得到进一步增强。 1、开展主旋律教育活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所工会紧密联系我所发展的实际,在广大会员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等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岗敬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选派4名技术能手参加了吉林省职工职业技能选拔赛决赛,取得佳绩,充分展现了我所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水平。召开了以“提高专业技能、奉献长光事业”为主题的座谈会,号召广大职工刻苦学习,发扬“安、钻、迷”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我所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开展了“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促进了科研、产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2、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所职代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所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合同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管理工作,推进所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促进了我所的改革和发展。 认真开展评议干部工作,全面加强提案征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审议所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重点参与了所特困户住房分配工作、招待费审查工作、所住宅和光电子产业园区建设的联检联验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 上述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吉林省争创“双最佳”活动中,我所职工代表大会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了“最佳职工代表大会”的荣誉称号。 3、加强法制教育,推进法制化建设 “四五”普法期间,所工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落实“依法治所,以德兴所”的治所方针,开展了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撰写法律宣传文章,参加长春分院工会组织的《工会法》辅导讲座,修改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竞赛答题活动,我所在这项活动中获得了全国妇联、全国普法办公室颁发的组织奖。 成立了仲裁工作联络处,参加仲裁和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次),对我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加强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法轮功”做坚决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组织参观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展览,使广大职工更加看清了“法轮功”的伪科学及其反动本质,加强了同“法轮功”做坚决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通过普法教育的开展,增强了我所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广大职工都能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并能够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过去的四年中,在我所遇到的涉及所经济利益的案件中,都有效地运用了法律手段,成功地解决了问题,避免了经济损失,维护了我所的利益。 (二)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年来,所工会根据所组织结构调整的实际,对工会组织进行了认真及时的调整,共组建、调整、改选基层工会80个(次),发展会员363人。到目前为止,我所共有基层工会58个,工会小组207个,各级工会干部367人,积极分子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努力完成所工会布置的学习、工作任务,积极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认真收缴会费。工会干部认真负责,做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保证了我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过去的四年中,我所涌现出了大批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受到上级工会的表彰和奖励。其中荣获省直机关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1人,优秀工会干部1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人;获长春分院工会先进职工之家4个,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共计29人。 随着我所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组织自身开始面临了许多现实问题:干部编制减少(很多工会干部身兼多职);工作量不断加大且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工会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所工会组织了工会“两委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先后多次赴兄弟单位、国有企业学习考察,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拓宽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提高了综合素质,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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