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机所所务会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办法(试行)


时间:2019-04-24             作者: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健全所务会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根据《长春光机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中关于改进调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位所务会成员联系各自分管部门或分支机构(以下统称联系单位)。根据工作部署和所务会成员分工,联系单位可以每年调整一次或延续上年度。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调研:所务会成员应围绕所中心和重点工作,侧重调查了解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院党组决策部署及推动本单位改革创新发展等情况,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联系单位重要工作的进度和遇到的困难,总结共性问题,为所务会重要决策和相关政策措施制订提供参考依据。 

  2.服务:及时做好对本所重大决定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收集联系单位骨干和青年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广大职工交心、谈心,当职工的贴心人。对联系单位中发现的问题或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帮助解决;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所务会反映。 

  3.指导:根据联系单位的工作实际,深入联系单位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帮助联系单位找差距,理思路,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联系单位制定部门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4.督导:对联系单位落实所务会决议、上级和本所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分工合理、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了解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为中层干部聘任提供准确依据。 

  5.示范:所务会成员在联系单位工作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优秀人物等,应报所务会研究和总结,及时在所内外宣传和推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条 所务会成员一般一年内到联系单位开展工作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的工作方式: 

  1.参加活动:参加联系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学术会议、交流研讨等。 

  2.走访座谈:深入联系单位一线,了解职工真实工作状态和矛盾问题,召开座谈会及时发现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专题调研:每位所务会成员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项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提交所务会进行研讨。 

  4.个别谈话:针对某个具体问题,可以与联系单位职工进行个别谈话。 

  第五条 所务会成员到联系单位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落实《长春光机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力求联系工作深入、务实、高效。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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