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关于“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精神,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经全面友好协商,长春光机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2006年9月正式签署了设立“长光奖学金”的协议。 根据协议,长春光机所每年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程科学学院中各评出2名优秀学生(共计6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于报考长春光机所硕士、博士研究生并被录取的、免试推荐攻读更高学位的、进入长春光机所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生,不受名额限制,均颁发“长光奖学金”,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双方都非常重视“长光奖学金”的设立工作,长春光机所的领导和有关同志多次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有关部门商谈具体事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该奖学金得以顺利设立。 中国科技大学与长春光机所自2004年就开始了合作,此次“长光奖学金”的设立,进一步健全了双方的合作机制,推动了校所交流的发展。 (人教处/武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