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科院科发人任字〔2003〕82号文讯:经研究决定:
  曹健林同志任光电研究院院长(任期4年);
  顾逸东同志任光电研究院副院长(享受正局级待遇,任期4年),免去其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王宇同志任光电研究院副院长(任期4年),免去其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传荣同志任光电研究院副院长(任期4年),免去其遥感卫星地面站副站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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