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了落实我所202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在本所具有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培养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具有较深学术造诣且有教育教学能力的科研和教学人员,经本所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导师上岗资格。
新上岗硕士生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学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博士及其以上学历的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有稳定的研究学科领域,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有科研经费和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条件。
(四)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并能正确地把握科研方向。
(五)学术水平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理科专业导师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被SC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工科专业导师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被SCI或E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2.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前1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并且署名前5);
3.近三年来出版过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专著或研究生教材(须由正式出版社发行,工具书除外);
4.近三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四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六)通过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
新上岗博士生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学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博士学历的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能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四)目前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培养博士生。
(五)学术水平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硕士生导师本人为通讯作者)论文发表达到以下要求:
(1)凝聚态物理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1区);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2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
(2)光学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2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
(3)工科专业
在SCI检索的外文源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性研究论文(该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3区及以上);或在SC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本外文源期刊在相关学科分类4区及以上);或在SCI/EI检索的源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性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要在SCI/EI收录的外文刊物上发表)。
2.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前10)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并且署名前3);
3.近三年来出版过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专著或研究生教材(须由正式出版社发行,工具书除外);
4.近三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四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两项或所二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六)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合格的硕士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七)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八)新遴选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九)通过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
1.申报人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本人的课题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培养研究生等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部审核后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审核程序与办法,对申请担任硕士、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申请人获得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票数,即批准为拟新上岗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按所引进人才政策,到我所工作的高层次人员,具备我所研究生导师条件的,经所学位委员会同意,可直接增列为该专业博士生导师。高层次引进人才也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三、申请新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纸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近三年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被EI或SCI收录论文复印件1份,只需复印期刊首页即可,请另行装订。
只有录用通知尚未发表的文章需提交录用通知原件(本人需在录用通知上签字)及论文原文,如录用通知为邮件形式需打印邮件内容并附该期刊投稿系统的文章状态截图(本人需在录用通知及截图上签字)及小论文原文。
3.申报人近三年来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近三年来出版过的学术专著或研究生教材封面复印件。
四、其它
1.请各位申报人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长春光机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认真研究、及时落实。
2.上述申报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例的人员提交所学位委员会进行评议。
3.申请表的信息严禁涉密,对项目名称或型号等敏感词汇必须做解密处理。
4.《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导师类别”请填写“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申报招生专业名称请从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八个专业中选择。
5.各项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5月16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部教学楼419办公室,同时将《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iompyjs@ciomp.ac.cn,邮件题目和附件名均为“本人姓名+导师资格申请表”。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王静轩
联系电话:86176927
附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