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开始征集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相关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定位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资助强度及年限
2023年度第二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1000-1200万元/项,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 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2.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3.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 1”应按照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详见附件1,“申请代码 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生物与农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 作物重要病毒流行灾变致害的分子机制”,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4.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附件1中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此次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五、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在线撰写申请书。
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9日24:00。
联系人:陈惠颖、丁广兴
联系电话:15543285326、17390008990
基础科研管理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