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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博士后有关资助申报的通知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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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与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相关申报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按时申报。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为进一步激发博士后科研人才创新创造活力,2023年重点资助一批省内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一般应为202111日后进站并且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预计出站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具体研究工作。在站人员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数据为准。参加全国揭榜领题活动且项目在省内对接成功的博士后(含已出站)或拟进站博士生等,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优先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并确保在站期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同时科研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2.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发的; 

  3.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的; 

  5.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三)推荐名额 

  综合各设站单位学科分布、招录及在站人数等情况,吉林大学推荐不超过10名,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不超过5名,其他设站单位推荐数额不超过3名(参加全国揭榜领题活动获奖人员不受上述范围、条件及名额限制)。 

  曾获的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相关资助的本所全职博士后优先考虑推荐申报;曾获得吉林省此类资助人员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四)材料要求 

  1.各设站单位(部门)正式行文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推荐程序以及组织过程等情况; 

  2.《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2份。申请表中要写明资金用途(分项列出资金使用明细),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3.《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2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A3纸横向单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本所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2月6中午12请将相应附件《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吉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附件只需填写第二部分申请人以后的信息,单位信息由人力资源处后期统一安排填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ompjob@163.com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科研人员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从事科学研究。2023年重点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级财政及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省级财政匹配每人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一)申报范围 

  2023年重点遴选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5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设站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同时将申报情况及相关材料于2023213日前上报至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遴选资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遴选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四)材料要求 

  1.各设站单位(部门)正式行文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推荐程序以及组织过程等情况; 

  2.《吉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申请表》2份,加盖相应公章(或签字盖章),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本所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2月6中午12请将相应附件吉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ompjob@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加快推进我省博士后制度建设,加快博士后人才培养使用大局出发,坚持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人才与产业对接,从严把关、优中选优。 

  (二)各设站单位(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报、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设站单位(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各设站单位(部门)要对2022年博士后择优资助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博士后择优资助项目评估表》。 

  (五)申报通知原文请到省人社厅网站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1/t20230118_8662269.html

  附件:2023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材料相关文件 

  联系人:安威;联系电话:13843069336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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