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光机所人才派遣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人才派遣人员2021年度岗位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人才派遣人员岗位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岗位考核:2021年底在岗的人才派遣人员全部参加岗位考核。
年度考核:在岗工作满9个月的(2021年4月1日以前来所工作)人才派遣人员须填写《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
2、考核组织实施
(1)岗位考核
以部门为单位,对人才派遣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方式不限。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2021年底人才派遣人员总人数的20%,考核优秀人员需在本部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调整的参考依据,绩效工资调整范围和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考核完毕后,须在人力资源应用系统(网址请在内外网ARP通知公告中查询)中上传《人才派遣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的excel表格、纸版签字扫描件两项材料。
具体流程:在人力资源应用系统中下载本部门的数据表—填入“2021年度本部门评鉴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将填好的excel表格在系统中上传—将纸版部门负责人已签字的扫描件在系统中上传。
(2)年度考核
按要求填写《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本人签字、党支部考评后,登记表由部门统一报人力资源处。填写内容严禁涉密。《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1)中“本部门评鉴意见”一栏须与岗位考核结果保持一致。
3、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处。
附件1:《人才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
附件2:《人才派遣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通过人力资源应用系统分发至各部门)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