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吉林省政府科技创新合作协议》精神,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中科院的科技成果与吉林省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中科院的科技和人才优势,经省院双方领导共同协商,于2005年正式设立了“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院科技合作专项)”,用于支持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在吉林省范围内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022年度省院科技合作专项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2年度省院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支持方向紧密结合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促进吉林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领域;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优势产业领域;新能源企业、光电信息、生物制造、卫星及航天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 本所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须为长春光机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3. 申报项目须与吉林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合作企业在项目实施中获得的权益),合作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4. 本次项目申请由所属各部门组织择优推荐,每个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申报项目须符合推荐部门主流发展方向,其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5. 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省院科技合作专项项目一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省院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a)项目负责人有省院科技合作专项未结题验收项目(含延期验收项目)的;
b)获得吉林省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和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的(基于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报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c)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
二、申报流程
1.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jlkjxm.com/),按照网上申报说明,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中设定内容;
2. 网上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附件须上传与吉林省企业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盖章),企业匹配经费证明材料,项目现有基础证明材料、项目前期开发证明材料, 2019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不用提交财务报表)。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7时。
3. 申请书开题起止时间为立项年度的次年1月至第三年度的12月。
4. 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封皮为普通白色120克皮(封皮不盖章),胶装。保证所有印章加盖齐全:一是研究所公章;二是合作企业(项目参加单位)公章。各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17时前将纸板材料(含部门申报项目推荐表)报送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我处统一于11月12日报送中科院长春分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储海荣 13804350435 chuhr@ciomp.ac.cn
附件:1. 关于发布《2022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项目负责人注册使用手册
3.项目负责人申报使用手册
4.合作协议范本
5.部门申报项目推荐表
6.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2年度)V1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