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形象标识的使用管理工作,现开展所形象标识的部门自查和党委办公室抽查工作。部门自查重点内容为所形象标识使用是否符合《长春光机所名称和标识使用规定》,请各部门于10月29日17:00之前完成对本部门使用所名称和标识的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并及时提交《XX部门使用所名称和标识情况自查报告》。
党委办公室将于11月上旬采用抽查的方式对所形象标识使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规范使用或滥用我所形象标识的部门或个人,将通报批评和整改。
联系人:党委办公室 王磊 86176813
附件:《长春光机所名称和标识使用规定》
党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