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省人社厅现组织开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凡在吉林省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各类杰出人才,不受单位性质、年龄、性别、职业、身份、学历等限制,均可申报。  

  “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称号获得者、“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获得者和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实际贡献业绩论人才;坚持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评选条件  

  在吉林省企事业单位内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工程技术研发等领域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和创新性成果,对本专业、领域或行业突破性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为我省产业升级改造作出重大贡献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贡献突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人员。重点评选表彰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重大效益的创新人才。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企业业绩卓著,营业收入不断提高,实现跨越式发展,员工高质量稳定就业,得到国内省内同行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近年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重点评选带领企业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解决就业能力突出,企业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和巨大发展潜力的创业人才。      

  四、推荐名额  

  2020年度我所可推荐1人报中科院长春分院,并由分院择优推荐。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20172019年度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并于2020514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lt@ciomp.ac.cn外网邮箱(题目及文件名:姓名+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联系人:张凌童,联系电话:86176828  

  附件:《2017—2019年度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审批表》(可在所网站、内/外网ARP通知公告处下载) 

           

                                                   人力资源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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