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本所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参加人员范围
本所事业编制及项目聘用职工须参加年度考核,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下列人员不参加2019年年度考核:
1.2019年4月1日(含)以后新入所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9年9月1日前退休人员,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19年9月1日(含)以后退休人员,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签署考核意见。
3.出国人员或因病(事)休假6个月(含)以上人员,需由其所在部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未参加年度考核原因。
二、职工考核等级
职工考核评鉴意见共四类,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研究、管理与支撑部门按照《长春光机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各部门职工考核等级比例在前往人力资源处领取纸质《年度考核登记表》时单独通知。
《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1)要求在2020年2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另需提交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排序表》(附件2)。
(二)长光集团负责组织对所控股、参股等相关公司内的所事业编制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要求在2020年4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三)所人才中心负责对中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用的人员为考核合格,否则为考核不合格。人才中心依据财务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对其本人进行考核,交纳全成本核算费用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
《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要求在2020年3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四)警队、子弟中小学等部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要求在2020年2月21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五)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1月15日9:00-12:00到人力资源处领取(注:2010年(含)后入所的职工需用A4版《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填写。
附件:
1.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
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排序表
注:以上附件请在所内/外网ARP通知公告处下载。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