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加快完善我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8148号),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四批)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中心(研究院),重点特色工业园区、孵化基地、双创基地等建立的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具备较强研发力量和产学研合作基础的科研院所和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重视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把握产业技术发展的前瞻能力,能为研发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技术开发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市工业产业科技创新上具有创新人才优势。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研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工业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具备为工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一)申请报告 

  (二)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材料 

  (三)服务企业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 

  四、申报程序 

  请各部门于2019115(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武国梁  

  联系电话:043186176067 

  邮箱:wugl@ciomp.ac.cn 

  附件: 

  1.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及评价材料 

  3.服务对象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 

  4.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19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