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分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经所工会委员会研究、所党委和长春分院工会批准,决定召开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代表的产生
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选好代表是圆满完成本次大会各项议程的重要前提,各分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组织会员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代表的条件,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本所实际,本次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总数拟定为180人左右,工会会员代表总数拟定为220人左右(代表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所领导、所长助理和第四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所在的分会均增加相应名额。
(二)代表的产生
各分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人选,并通过召开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相关要求
1.职工代表必须同时是会员代表。
2.除本通知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备注中指定的分会外,其它分会选举的职工代表应是所编职工。
二、代表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拥护和支持本所的改革与发展,顾全大局,努力工作,为我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维护团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热心群众工作,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受到职工群众拥护。
(四)关心所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强。
(五)长春光机所会员。
三、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和第五届工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形象,公道正派,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正确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深入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受到职工群众拥护,在服务职工群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求真务实、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表现突出。
6.职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为所编职工,工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需为长春光机所会员。
7.候选人年龄要求:男,196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6级以上职员的所编女职工可延长到196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候选人名额
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由13人组成,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由11人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及工会“两委会”委员均按差额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为16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为13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为6人。在推荐的候选人中,应注意科研人员、工人、干部和女职工的构成比例。
(三)候选人产生的办法
第一轮推荐没有名额限制,第二轮推荐要按照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16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13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6人的名额推荐。各分会要根据全所的整体情况,按规定的候选人人数,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分会按一票作为计票单位。经过自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的两轮民主推荐后,由所党委根据基层工会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本次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第四届职代会、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五、筹备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本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第四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六、几点要求
(一)做好分会的换届改选工作
各分会接到此通知后,由分会主席负责,首先做好分会的换届改选工作。新组建还没有成立分会的单位由本单位党政领导负责分会的选举工作。
1.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原则。每个行政部门/单位大于或等于3人的可单独组建分会;不足3人的行政单位应与所在党支部的行政单位组成相应的联合分会;基层分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至7名委员组成。会员人数少于15人的设主席1人;会员人数大于15人(包括15人),少于25人的可增设副主席1人;会员人数大于25人(包括25人),少于50人的由3人组成;会员人数大于50人(包括50人),少于200人的由5人组成;会员人数大于200人的由7人组成。
2.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分工。基层工会委员会可设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福利委员和女工委员等职位,可一人兼多个岗位。同时应保证委员会分工中有女工委员。
3.工会小组的设置。为便于管理,工会小组一般应以行政建制为单位进行划分。小组会员人数少于3人(含3人)的,应成立联合工会小组,设工会小组长1人。工会小组一律不设副组长。
4.工会分会改选不满3年且分会主席不做调整的,本次可不进行改选。
(二)本次大会代表的选举和职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工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在本单位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分会主席主持开展。
(三)各基层分会要在认真组织会员学习职代会和工会有关知识、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代表的选举和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要求。
(四)请各分会抓紧时间完成上述工作,在2018年11月8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一并送交所党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gh@ciomp.ac.cn。送交的材料应包括:
1.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
2.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3)
3.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4)
4.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5)
5.分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及分会所属各工会小组名单(见附件6)
七、会议时间与地点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8年11月下旬在本所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所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丽玫 王 磊
联系电话:86176813
附件:
1.长春光机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长春光机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长春光机所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4.长春光机所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5.长春光机所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6. 基层分会选举结果情况报告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