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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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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各投资企业: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7]68号)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夏季本所及所投资企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可靠的科研生产环境,现就做好本所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亦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制。部门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需认真履行《长春光机所安全包保责任书》规定的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扎实做好季节性灾害防范 

  夏季长春地区多发高温、暴雨、雷电等季节性灾害,各部门要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火灾、雷击、泥石流等灾害工作。在赴野外实验过程中,尤其做好上述灾害的应急预防工作,确保夏季科研生产安全稳定。 

  三、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部门要围绕夏季自然灾害特点和科研生产安全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多手段,多媒介宣传安全常识和救灾知识,尤其野外实验、旅游出行,需加强安全防灾自救能力。728日前各部门要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办公室。 

  四、加强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工作经验,从即日起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自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进行包括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在内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销毁管理工作,严禁私自或超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各部门不准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不准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长假期间要确保电、气、水、计算机、空调、门窗、仪器设备等在不使用时处于完全关闭状态。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不留死角;有些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并采取安全措施;对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党委办公室报告。 728日前各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办公室。 

  五、构建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鉴于近期各部门用房调整变化较大,为扎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最基层安全管理内容及职责,构建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现需各部门按照附件1要求,上报各部门房间信息。 

  请各部门安全员于728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至外网邮箱luhailong@ciomp.ac.cn 

  联系人:陆海龙 联系电话:86176813 

  附件1 各部门用房信息 

  党委办公室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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