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2012年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认真制定2012年度本部门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制度
本所实行两级培训制度,人事处负责所级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并于每季度5日前将部门培训实施情况(包括培训记录、签到表、培训计划更改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 培训类别
1、科研能力培训
(1)基础知识培训
(2)专项技术培训
(3)技术讲座、学术交流
(4)实验与检测技能培训
(5)创新能力与方法培训
(6)上岗资质培训
2、 管理能力培训
旨在加强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国家、院、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公文写作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管理工作方法,领导力与执行力,全面提升本所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 质量、保密、技术安全培训
重点开展经常性的质量、保密、技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强化职工质量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4、 其它培训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自行设立其它符合本部门工作需求的培训项目。
三、培训形式
1、外派学习
2、外请专家讲座
3、所内专家培训
4、内部交流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的培训计划项目不得少于5项,项目累计培训学时不低于72学时,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2、各部门培训计划项目必须包含质量、保密、技术安全方面的培训。
3、有要求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及操作人员的部门,应及时检查上岗证书的有效性,并及时安排参加相关培训。
4、管理部门培训计划应至少含1项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及1项公文写作或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训。
5、职工培训情况将作为岗位考核研究单元及个人(个人作为所级培训主讲人)的赋分依据。
6、对本所职工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培训价值的部门培训项目,可申请列入所级培训计划。对于列入所级培训计划的项目,人事处将提供培训场地及一定的经费支持。根据本部门职工实际情况,可提出所级培训需求,并填写《2012年所级培训需求表》。
7、《2012年部门培训计划表》和《2012年所级培训需求表》请于2月20日前交人事处。
联 系 人:朱蕾
联系电话:86176828
人事处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