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总支、党支部:

  2010年7月20日以来,我省连续遭遇3次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袭击,全省多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过保证水位洪水,第二松花江出现全流域大洪水,多座中小水库出现险情,多处江河堤防发生漫溢,城市基础设施损毁严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在全省开展抗洪救灾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吉办电【2010】45号)精神,为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所党委、所工会、所团委向全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大职工和在学研究生发出倡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向我省群众伸出援助之手,献出我们的一份爱!

  捐款事项说明:

  一、 捐助原则、范围、参考标准

  (一) 本次捐款采取自愿捐赠、鼓励奉献的原则。

  (二) 捐助范围: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党委、所工会的科研系统、管理与支撑系统、产业系统各单位的在职职工。

  (三) 捐助参考标准

  1. 科研、管理与支撑系统:所领导、院士、正高级800元;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副高级500元;中级300元;初级200元;其他人员100元。

  2. 产业系统可参照上述标准,由各企业自行决定捐助标准,最少不低于50元。

  3. 离退休及研究生捐款数额不限。

  二、 捐助活动安排

  (一)捐款以支部(总支)为单位组织,由支部书记组织捐款。

  (二)在收款时,依照附件表格内容做好交款人员登记工作。

  (三)请各分会于8月11日9:00-15:00将捐款及人员名单(纸版、电子版)交到所综合办公室(研发大厦612室)。

  

  联系人:谢文韬 李 蓉

  联系电话:86176813

  

  

  所党委   所工会   所团委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