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鉴于本所管理与支撑部门工作人员聘期已满,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管理与支撑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上岗、按岗聘任。

二、招聘部门

综合办公室、科研管理一处、科研管理二处、科研管理三处、财务管理处、科研条件处、基本建设处、人事管理处、质量管理处、保密管理处、研究生部、信息中心、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长光科技公司(推荐)。

三、招聘形式

聘任采取直接聘任和公开答辩考核聘任两种方式。

(一) 竞聘原部门岗位的下列人员(具体人员名单由人事处负责核定)不参加公开答辩考核,由所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直接聘任上岗:

1. 2008年及2009年度部门考核排序在前70%的人员(排序不含部门正副职、经批准未参加部门年度考核的人员),若人员计算出现小数,则舍去小数;

2. 2009年及2010年度新入所的人员;

3. 2009年及2010年调入应聘部门工作不足1年的人员;

4. 2010年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 不在上述人员范围内的人员均需要参加公开答辩考核。

四、组织形式

(一) 成立所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招聘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成员由所务会议成员组成,主任由所长担任。

(二) 成立岗位聘任考核小组负责公开答辩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分为三组。

第一组负责考核申报竞聘科研管理一处、科研管理二处、科研管理三处、科研条件处、质量管理处岗位的人员;

第二组负责考核申报竞聘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基本建设处、人事管理处、保密管理处、研究生部、信息中心、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

第三组负责考核申报竞聘长光科技公司岗位的人员。

第一、二考核小组评委由研究、管理与支撑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组长由招聘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第三考核小组评委由所属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组长由长光科技公司总裁担任。

五、招聘程序

(一) 竞聘人员按要求填写《竞聘管理与支撑部门岗位申请书》(见附表1),每位竞聘人员最多可申请两个岗位。

(二) 人事处负责受理岗位竞聘申请,并且负责资格审核。

(三) 考核评分和统计

1. 每位竞聘人报告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2. 评委按照岗位竞聘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 考核小组组长分数占30%权重,其他评委分数取平均值后占70%权重;

4. 在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考核小组组长和人事处负责人负责统计分数。

(四) 岗位聘任

各考核组组长将考核结果上报所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由所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结果择优聘任上岗人员。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8日17时,具体公开答辩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公开答辩考核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 人事处对考核聘任程序、考核招聘结果负责解释。

(二) 对考核聘任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处理。

(三) 竞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招聘的同时,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对现有办公设备、文件及资料要妥善保管。

(四) 所有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招聘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文件、资料、物品的清理交接工作,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现有办公设备留原单位。

(五) 在工作未交接之前,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六) 未被聘任的本次招聘部门原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原则上放在人才中心,由所负担基本工资和各种保险匹配费用及管理费,所负担的月数以其在所实际工作月数乘以按年限规定的系数来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具体规定如下:

1.5年以下按12个月计算;

2.5年(含)至10年系数为0.2;

3.10年(含)至15年系数为0.25;

4.15年(含)以上系数为0.3。

(七) 报名联系人:人事处   张光曦;电话:861768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