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范围。征集适用于公安机关进行群体性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处置和日常执勤执法的装备项目,以能够形成列装产品的型号研制项目为主,也可申报事关装备长远发展、解决装备发展瓶颈、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预先研究项目,或理论技术基础研究项目,提出研发项目建议书。
(二)研发建议书撰写要求。一是总体目标集中、明确、可考核,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二是项目研发的必要性、研究任务和内容应重点突出;三是所选的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关键点突出,有所创新;四是配套条件落实;五是经费预算根据充分,支出合理,符合规定,配套经费落实。
(三)请于2010年4月12日前提交纸制文稿2份电子版1份至科研管理三处,建议书提纲见所网站通知栏。
联系人:朱 光
电 话:86708697
科研管理三处
2010年3月31日